为坚决贯彻落实总目标,高标准做好司法各项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克拉玛依市司法局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不限户籍;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事业性岗位)招录、招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政审考生;
(5)约定服务期未满人员;
(6)列入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人员;
(7)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其他人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②被公安部门认定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人员;
③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人员;参加“flg”等邪教组织活动人员;有吸毒或其它不良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和非法宗教活动;
3.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及专业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已招录的地方事业性岗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参加本次报考;
7.报考人员年龄要求:
岗位1001-1004: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日至2000年5月3日期间出生);
岗位1005: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3日至2000年5月3日期间出生);
岗位1006: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3日至2000年5月3日期间出生);
岗位1007-1008: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2年5月3日至2000年5月3日期间出生);
二、计划招聘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40人,岗位详见附件1。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三、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4日下午20:00至5月7日下午17:00
报名方法:
(一)登录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syshrc.com,下同)。
(二)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三)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四)传送电子彩色照片(证件照jpg格式)。
(五)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一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严格按照本通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8年5月9日至5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在克拉玛依区人力资源和创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长征小区老九小院内)。
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岗位代码1003、1007、1008岗位,须提供从事本专业工作证明。
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一)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二)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三)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五)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人员,不累计加分。须进行加分项资格审查,提供材料包括: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2.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证明。
(责任编辑: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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