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百丈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以2022年12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非泰顺县常住户口人员,其配偶(以2022年12月1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下同)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到12月16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泰顺县百丈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百丈镇江园路11号),联系电话:13858806103。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由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岗位,若一个岗位核减招聘人数,则将核减的招聘人数合并到另一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合格分为60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暂定一年),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调配,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泰人社〔2017〕5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考试安排。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保留资格一年,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聘用。
(三)面试前,考生需作出疫情防控个人承诺,对刻意隐瞒中高风险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参加考试考生需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并出具“温州防疫码”。
附件1: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百丈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