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本市户籍,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离校未满三年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薪资待遇
1.见习人员,见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岗位补助,共计2730元/月。
2.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15日。
报名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到克拉玛依区人力资源中心(胜利路街道办事处,拓湖加气站公路对面)1楼110融汇公司办公室现场填表报名。
(二)面试聘用
根据简历情况及报名先后顺序进行面试并确定聘用对象,并按有关见习岗位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咨询电话
0990-6666017
四、见习管理
(一)工作地点
由克拉玛依融汇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筹协调到各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工作。
(二)合同签订及期限
见习生与克拉玛依融汇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限最长为1年。